
为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,临武县人民政府发布了《临武县人民政府禁火令》(以下简称:禁火令),决定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4月30日,对全县范围内所有林地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。
9月27日,临武县香花镇贺家村蒋某花在非法用火区域烧田埂土畔,被该镇护林员巡逻发现并移送临武县公安局处置。9月28日,临武县公安局经调查核实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的规定,对蒋某花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。
在此,临武县香花镇人民政府郑重提醒广大群众:当前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,要严格遵守“禁火令”,主动杜绝在禁火区域内烧田埂土畔、点火、吸烟和烧纸等一切可能引发火情的行为,自觉接受护林防火工作人员的劝返和检查,对违反规定的野外用火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,切莫以身试法。
责编:蒋淑芬
来源:通讯员投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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